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2025-03-12 06:09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二、自2025年1月17日起,就业、人才、投资、培训、工作假期、受养人等签证申请均须通过网上向入境处提交。申请人可通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网页/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在网上完成。
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https://www.immd.gov.hk/hks/online-services/index.html#visasentrypermits
三、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或旅行证的中国公民,赴港停留超过7天但不超过14天且入港目的为访客,须提前到使馆办理进入许可。
(一)申请材料
1、有效护照及秘鲁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需在6个月以上、有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
2、填写完整的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ID1003A)及补充页。
3、行程单(如机票等)。
(二)办理流程
1.递交。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于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间到馆递交材料。
2.缴费。持缴费通知单(白色小票)至BBVA银行(利马市内任意分行均可)窗口存入费用,并要求其在缴费凭证上标注单号(8位数字)。
3.取证。持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原件和取证单(粉色)于取证单上标注的日期当天或之后取件。
(三)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普通件:4个工作日,10美元
加急件:3个工作日,加收急件费25美元。
特急件:2个工作日,加收急件费37美元。
注: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个别申请可能因补充材料、核实情况等原因导致办理时间延长或不确定。如遇此类情况,请耐心等候通知。
表格下载
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