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悉尼总领事段洁龙就钓鱼岛问题驳斥日方言论
驻悉尼总领馆
2013-01-14 10:49

  2013年1月14日,驻悉尼总领事段洁龙在《澳人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回应日方就钓鱼岛问题的不实言论,有关内容如下:

再谈钓鱼岛争端的是与非

——东京应该讲实话

  对于日本驻悉尼总领事在《澳人报》上再次以不诚实言词就钓鱼岛争端攻击中国,我谨回应如下:

  钓鱼岛争端升级是日本政府公开否认两国领导人曾经达成的“搁置争议”共识,上演了对该岛进行所谓的“国有化”的闹剧造成的。这一严重挑衅地区和平与安全的行为必然引起中国大陆和台湾人民共同声讨。所以,日本政府才是近期东亚出现紧张局势的挑衅者和祸根。中国政府为维护本国领土主权采取必要措施,是正义、合法的,也是被迫对日本政府挑衅行为做出的回应。

  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固有领土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事实,且有大量文件可以证明。在此,我仅再举一例,说明日本总领事代表日本政府所称的钓鱼岛是“无主地”纯属谎言。1885年10月21日,当时的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在谈及钓鱼岛列岛的一份文件中称:“此岛屿近清国之境,……且清国已命其岛名。近日清国报纸等,风传我政府欲占台湾近旁之清国所属岛屿云云,对我国心怀猜疑,我国已屡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时若公然骤施立国标诸策,则易为清国所疑。窃以为…..建立国标、开发诸事可留待他日。”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当年是如何图谋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岛的。类似这样的文字记录,在日本的官方文献中不胜枚举,日本总领事却只字不提,说到底,日本政府只是打着“无主地”的国际法幌子,掩盖其掠夺其掠夺中国领土的侵略本质。

  从日本总领事的文章中,人们再一次看到日本政府歪曲国际法的手法。众所周知,1945年9月2日,战胜国在与日本正式签署的日本投降书第八条明确规定:“日本现政府、及此后各届政府承诺将诚实履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项规定。”此外,日本政府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也明确承诺,“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日本必须归还其窃取的所有中国领土。《中日友好条约》也确认“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遵守”。然而,日本总领事却将《波茨坦公告》说成是“同盟国解决战后问题的基本政策,”公然宣称“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公告对处理日本领土不具有最终法律效力。”这是日本政府明目张胆挑战二战后国际体系的最新例证。

  日本总领事提出要中国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只不过是借以误导公众的手段。根据国际法有关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争端当事国首先有义务通过谈判解决争端。日本政府一方面妄称钓鱼岛不存在争端,另一方面却要中国诉诸国际法院,只能表明日方毫无和平解决争端的诚意。中方认为,现在的关键是日方必须正视历史和现实,拿出诚意,与中方通过对话磋商,找到妥善管控钓鱼岛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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