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政治报》刊登驻丹大使李瑞宇关于钓鱼岛问题的署名文章
驻丹麦使馆
2012-12-27 17:27

  2012年12月27日,丹麦《政治报》刊登驻丹大使李瑞宇关于钓鱼岛问题的署名文章《尊重历史事实,维护地区和平》,全面批驳日本驻丹麦大使不实言论。全文如下:

  今年11月7日,我在《政治报》刊文重点是介绍中丹关系发展,因而未能详细谈及钓鱼岛问题。但日本驻丹麦大使Sano却妄论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没有足够证据,其言论未免罔顾历史事实。在此有必要阐述钓鱼岛争端的历史经纬,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早在14、15世纪,中国就发现、命名钓鱼岛,并对其实施管辖。大量中外史料充分证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就连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1785年)也注明钓鱼岛为中国领土。19世纪,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地图同样清晰地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1895年,日本通过殖民侵略战争,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从而非法窃取作为附属岛屿之一的钓鱼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后,宣布废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中日之间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二战结束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律文件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归还中国,其中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历史不容翻案。将钓鱼岛归还中国,是二战战败国日本根据协定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

  1951年,美国等一些国家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与日本缔结所谓的“旧金山和约”,规定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交由联合国托管,美国为唯一施政当局。而条约所确定的西南诸岛并不包括钓鱼岛,是美国托管当局此后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钓鱼岛划入其中。1971年美日签署“归还冲绳协定”,私相授受钓鱼岛“施政权”。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对“旧金山和约”及日美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做法自始至终坚决反对,不予承认。1971年10月,美国政府不得不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今年9月,美国国会研究部发表的报告再次明确,当年“将钓鱼岛行政管理权转交给日本并不意味着对该岛屿的主权主张有任何倾向”。

  需要指出的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是中日之间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而日方依据所谓的“旧金山和约”主张对钓鱼岛主权,在法理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中国被排除在旧金山和会之外,不是“旧金山和约”的缔约国。因此,“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没有约束力,根本不是中日双方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

  上述情况表明,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具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理依据,而绝不是日本大使所说的,在联合国出台有关资源报告后,中国才于1971年开始宣示对钓鱼岛主权。

  20世纪70年代,中日在实现邦交正常化和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两国大局,达成将“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的谅解和共识。此次钓鱼岛争端再起系日本政府非法“购岛”所致,由日方一手挑起。事实上,日方此次“购岛”不是一个孤立事件,也不是什么商业财产的简单转让。近年来,日方采取了“命名”、登岛、调查、测量、巡视等一系列单方面侵权行动,强化对钓鱼岛所谓的“实际控制”。日方“购岛”行为只是其中一环。时至今日,日本一些政治人物不顾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深受日本军国主义侵害的亚洲人民的痛苦感受,频频参拜供奉二战中犯有反人类罪的战争罪犯的靖国神社。日方此次在钓鱼岛问题上公然否认历史的态度再次昭然若揭。当前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采取挑衅行动,本质上是日本企图否认《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效力,挑战战后国际秩序。

  中华民族历来爱好和平,我们从未侵略别国。凡是到过中国的朋友都会知道,中国人民热情友好,重礼守信,但中国人民也有绝不屈服的爱国精神。日方的挑衅行为自然会激起海内外十几亿中华儿女的强烈愤慨。试想一下,再和蔼可亲、温顺善良的母亲也不会让外人随意抢走自己的骨肉,而无动于衷。

  中日互为重要近邻,经济通融,文化相通。中国政府始终重视发展中日关系,主张通过外交谈判解决争端。我们希望日方认清形势,以史为鉴,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尽快使中日关系重返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共同促进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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