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内要求,为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我馆自2022年1月25日起(以航班起飞日期为准),将实施已接种疫苗人员登机前双核酸检测和未接种疫苗人员登机前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检测措施,具体更新要求如下: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
(一)凡已完成全部剂次疫苗接种的赴华人员,需在起飞前2日内,在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中选择两家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即在A、B检测机构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下简称“双核酸”)、无需做血清IGM抗体检测。两次检测无时间间隔要求,以最早一次采样日期算起,无需精确到小时。例如,张某拟于1月27日自秘鲁始发回国,则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1月25日(含)。
(二)对2剂或3剂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均按未接种人员处理。拟赴华的疫苗接种人员应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后再出行。接种未满14天者,如血清IGM抗体呈阳,则不予发码。
(三)曾感染新冠肺炎痊愈后并已完成接种疫苗的人员,申请健康码前需按“有感染史人员”相关步骤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结果。通过“确认痊愈”预审并监测14天健康状况正常后,按已接种疫苗人员进行双核酸检测申请健康码。“有感染史人员”定义及确认痊愈要求请参照我馆2021年9月3日发布的《驻秘鲁使馆关于调整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有关“有感染史人员”部分。(http://pe.china-embassy.org/chn/lsfws/202109/t20210903_9080453.htm)
(四)已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时,须在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上传以下材料:两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阴性证明(无需进行血清IGM抗体检测)、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含有个人姓名的全程机票行程单(秘鲁-中转地-中国)、秘鲁居留证(正反面)或签证和入境章、本人护照信息页。
(五)如系在秘鲁当地接种的疫苗人员,上传的接种凭证应包括接种卡片和带有二维码的官方接种证明,官方接种证明查询网址请见链接(https://gis.minsa.gob.pe/CarneVacunacion/)。如系在秘鲁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接种疫苗人员,应上传接种卡片并下载填写《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http://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bgxz/t1892514.htm)后一并上传。
二、未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
(一)未接种疫苗的赴华人员需在起飞前2日内前往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IGM抗体检测。检测时间以采样当日为准,无需精确到小时。例如,张某拟于1月27日自秘鲁始发回国,则其进行双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1月25日(含)。
(二)如系曾感染新冠肺炎痊愈后未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前需按“有感染史人员”相关步骤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结果。通过“确认痊愈”预审并监测14天健康状况正常后,按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一次核酸、一次血清IGM抗体检测申请健康码。“有感染史人员”定义及确认痊愈要求请参照我馆2021年9月3日发布的《驻秘鲁使馆关于调整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http://pe.china-embassy.org/chn/lsfws/202109/t20210903_9080453.htm)
(三)未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时须在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上传以下材料: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阴检测报告、含有个人姓名的全程机票行程单(秘鲁-中转地-中国)、秘鲁居留证(正反面)或签证和入境章、本人护照信息页。
三、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详见链接(http://pe.china-embassy.org/chn/lsfws/202008/t20200831_4462144.htm)。收到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姓名、护照号码、出具日期等重要信息,如有错误,应立即联系检测机构改正,避免影响行程。我馆将会密切跟踪有关检测机构质量,适时动态调整机构名单和范围,以上文链接为准。
四、重要提醒
(一)拟搭乘航班自秘始发赴华的船员,除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外,须于下船后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核酸预检,如结果为阴性,方可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
(二)在秘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央企、国企及民企)、来秘临时出差人员、在秘登陆船员除需严格执行本通知第一至四条要求外,需严格执行回国前闭环管理,并将公司开具的隔离证明发送至电子邮箱consulate_per@mfa.gov.cn备案。具体参见2021年9月3日发布的《驻秘鲁使馆关于调整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http://pe.china-embassy.org/chn/lsfws/202109/t20210903_9080453.htm)。
(三)所有拟赴华人员(包括中资人员、临时出差人员、在秘登陆船员等)应结合自身有无感染史、是否接种疫苗等情况,认真阅读本通知及我馆此前发布的《关于对接种新冠疫苗后自秘鲁始发乘机赴华相关要求的说明》(http://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t1892518.htm)、《驻秘鲁使馆关于调整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http://pe.china-embassy.org/chn/lsfws/202109/t20210903_9080453.htm),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健康码。
五、本通知自2022年1月25日(含当日)起执行。我馆此前发布的涉及健康码申请的通知、补充说明等,如有与本通知不相符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所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如被查出隐瞒病情、窜改检测证明、不遵守隔离要求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将无法获得健康码。触犯法律的,将被追究有关责任。
六、驻秘鲁使馆再次温馨提示,目前新一轮疫情来势汹汹,请在秘中国公民密切关注秘当地疫苗接种进展,如系符合接种加强针要求的人员,建议适时接种。已接种人员杜绝麻痹心态和侥幸心理,避免因放松防护而感染。建议广大在秘中国公民继续坚持“非紧急、非必要、不旅行”。确需赴华人员,请充分考虑跨境旅行风险、谨慎选择赴华航线、切实做好自身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