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照旅行证申请将执行新规定的通知
2018-12-30 01:38

  根据国内统一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驻秘鲁使馆为在秘中国公民换补发护照和办理旅行证将执行新规定,与原规定相比内容调整如下:

  一、申请人来馆申请换补发护照,可持居留证或工作、学习签证,也可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房租、固定电话或水电气等账单。

  二、所有换补发护照申请人均应填写并提交《国籍状况声明书》,该声明书模板将于2019年1月1日在使馆网站公布,申请人可提前下载填写,也可到馆申请时现场填写。

  三、办理未成年人换补发护照和为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申请旅行证,只需父母其中一方(或一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签署同意办理护照即可。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申请人在秘鲁停留时间不足180天,且不持有上述任何能说明在秘鲁居住的相关材料,仍应申请办理旅行证。另外,换补发护照申请仍需先进行预约,因公护照相关业务不作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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