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秘鲁大使贾桂德发表署名文章:中国为什么不接受南海仲裁
2016-07-12 01:25

  2016年7月9日,秘鲁官方报纸《秘鲁人报》刊登驻秘鲁贾桂德大使的署名文章,《中国为什么不接受南海仲裁》,强调南海仲裁是某些国家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全文如下:

  一段时间以来,南海并不平静。一些国家和媒体在鼓噪这样一种观点:针对南海的争议,中方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仲裁是不尊重国际法。这一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第一,南海问题的本质,是岛礁主权归属和与之相关的海域划界问题。南海位于中国大陆南面,南海诸岛包括西沙、东沙、中沙、南沙诸岛。从历史事实看,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最早并持续对其行使主权管辖的国家。从法律角度说,发现、命名、管辖是国际法上判定领土归属的重要标准。因此,中国对南海诸岛主权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南海发现了油气资源,一些南海周边国家开始对中国南沙群岛岛礁提出领土要求,甚至侵占部分岛礁,因此产生了争端。

  第二,中国主张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由直接有关的当事方根据国际法以及地区协议,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与邻国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问题。中国与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谈判解决了边界问题。中国与有关声索国已就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争议达成共识。

  第三,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完全是在滥用法律程序,中方不仅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这一单方面仲裁,对仲裁庭的所谓裁决也不会承认或执行。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相关争议国可在合意基础上选择和平解决争端的具体方式。要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的强制仲裁程序必须同时满足多项限制条件,而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未满足其中任何条件。

  首先,它只能用来解决《公约》的解释和适用方面的争端。南海争议的本质是领土主权问题,而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所调整的范围,当然不能就此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其次,即使是《公约》范围内的争议,如果有关争端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缔约国有权声明不接受强制仲裁。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已作出《公约》所规定的排除强制管辖的书面声明。这种排除对于其他缔约国而言具有法律效力。

  再者,如果当事方自行选择了其他方式解决有关争端,这种方式具有优先的效力,也不应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这个仲裁庭自始就不应该出现和存在。仲裁庭无视南海争议的实质,罔顾中方作出排除性声明的事实,置当事国协议选择的争端解决方式于不顾,其所作所为严重背离国际仲裁的一般实践,违反了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损害了《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因而无论是仲裁程序还是结果均不具公正性、合法性,更谈不上所谓承认和执行。

  6月25日,中俄两国外长签署发表《中俄关于促进国际法的声明》,表达了两国在和平解决争端方面的共同关切,强调各国应“善意使用争端解决机制和方式”、“不得滥用而损害其宗旨”。这些立场正本清源,有助于国际社会认清某些国家自导自演的南海“仲裁”闹剧的真面目。

  “德不孤,必有邻”。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之所以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理解支持,是因为中方立场完全符合国际法,是真正在维护国际法治,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通过规则和机制来管控争议,通过开发与合作来实现互利共赢,维护南海的航行自由以及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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